爱沙尼亚新一届政府公布施政纲领
爱沙尼亚新一届政府公布施政纲领
今年3月1日爱沙尼亚第十三届议会大选结束后,爱沙尼亚改革党、社民党与祖国联盟-共和国党组成执政联盟。经过一个多月的谈判,4月6日,爱沙尼亚执政联盟就新政府内的职位分配问题达成了7+4+4协议。改革党获得新政府内的7个职位,分别是:总理,外交部长,经济事务与基础设施部长,内政部长,农村事务部长,教育与科学部长,公共治理部长。社民党获得4个职位,分别是:国防部长,文化部长,卫生与劳工部长,外贸与企业部长。祖国联盟-共和国党获得4个职位,分别是:环境部长,财政部长,社会保障部长,司法部长。
近日,爱沙尼亚新一届政府公布了施政纲领,其经济方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税收政策:降低劳动力相关税收
(一)财政预算方面
1、保持结构性预算平衡,坚持稳健的财政政策,尽量保持预算盈余。
2、通过减少收入与支出项目的特定关联,增加预算的灵活性。
3、在总体发展框架内,对政府规划实行深度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
(二)税收方面
4、使新的税收计划具备更长的规划期和修正期。
5、为增加人民收入,刺激经济增长,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将劳动力税收负担转移到资源税和污染税,以及可能损害健康产品的消费税。
6、减少中低收入人群税收负担。
7、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144欧元提高到154欧元;在2015-2018年规划中将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
8、将失业率降低0.6%。
9、加大对偷税漏税的打击力度,对高于1000欧元的收入群体实行收入登记制度,并成立就业登记中心。
10、进一步提高烟草和酒精消费税,加大对黑市的打击力度。
11、减少汽车等产品的交易税和使用税。
12、减少燃油等产品的消费税。
13、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防止利润出逃。
14、为2016-2020年制定新的环保税费标准。
二、商业、创新、运输
(一)商业和创新
1、执行“企业家权利”项目2.0版,通过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沟通,达成政府与企业间交流、管理、审计的协议。
2、出台有关投资基金的新法案,使爱沙尼亚法律环境更具国际竞争力。
3、重组企业局,使其适应最新的经济状态;重新分配国家政策补贴,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公平竞争的干扰,主要用于支持创业、出口和科技研发。
4、推行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商业计划、投资政策以及管理层薪酬逐步市场化。所有权改革方面,将会考虑国有企业产权合法性和财政安全。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将始终由自由竞争的方式确定。
5、分析高薪水、高学历、高智商雇员或移民创造就业机会的可能性并制定相关法律。
6、严格限制快速贷款的无序发展,将其置于国家的有效监管之下。
7、建立大学、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合作模板,推动科研成果在企业界的应用。
8、支持“创业日”的庆祝活动,弘扬开拓创新、奋力进取的企业精神。
(二)运输
9、在2016年以前建立稳定可靠的国内跨海轮渡体系,将各岛屿与大陆连为一体。
10、将波罗的海铁路项目作为国家重点战略项目,在一年之内确定铁路路线,初步制定该项目的运营成本,并对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予以保障。
11、根据欧盟委员会关于取消爱沙尼亚航空公司国家补贴的决定,采取新的解决方案,确保空中交通畅通。
12、分析允许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车在公交车道行驶的可行性。
三、能源
1、到2030年以前,我们将遵循以下发展原则:
(1)开发可再生能源产业,减少对矿产能源的依赖,减少对俄罗斯天然气的依赖。我们赞同欧盟的能源政策(包括在整个欧盟地区将可再生能源比例从27%提高到到30%,并在2030年以前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40%以上),但要求成员国自主制定相关措施。
(2)鼓励供暖和能源生产等行业使用可再生能源,以期在长期完全过渡到使用可再生能源。
(3)继续免除沼气的消费税。
(4)制定新的能源政策时,从环境、就业、经济效益三者之中寻求平衡。
2、构建爱沙尼亚与芬兰之间的天然气管道Baltic-connector(波罗的海连接)项目,以减少对外国的能源依赖。此外,我们认为有必要在爱沙尼亚建立一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
3、完成天然气主气分离项目。
4、停止对爱沙尼亚能源公司油页岩锅炉的补贴。
5、提高公共建筑设计、建设和改造的能源效率。
6、探索能源合作社的立法,尝试将功率平衡的能源合作社作为单一实体并入国家电网。
7、免除小微企业自用能源的消费税,减少强加给小微型企业的限制。
8、启动智能电网(“虎跃能源部门”)业务方案的编制。
9、分割Elektrilevi(爱沙尼亚居于垄断地位的电力公司)所有权,以提高能源供应的可靠性。
10、增强对于能源和气候的国家政策分析能力。
11、加强岛屿和大陆之间的电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