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关注日企在华涉垄断被罚 称或影响对华投资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20日宣布,认定日本汽车零部件厂商等12家企业结成价格卡特尔并抬高价格,违反了《反垄断法》,对其中三菱电机和电装等10家公司总计罚款12.35亿元。
日本《产经新闻》称,中国《反垄断法》开始于2008年,这是中国反垄断部门迄今为止开出的“最大罚单”。这12家企业就轴承及发动机启动装置、发电机、阀门等产品交换价格信息,结成价格卡特尔。中方有关部门认为,该卡特尔从2000年起持续了约10年。
据日本《读卖新闻》透露,被查出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包括,日立汽车系统、不二越、矢崎总业、古河电工、爱三工业、捷太格特、住友电气工业、日本精工、NTN、三叶公司。其中,日立和不二越被免于处罚。
日本共同社称,中国有关部门对外资企业加强了反垄断调查,也有人认为,此举是针对外企。如果进一步扩大处罚范围,也有可能影响国外对华投资。
中国国家发改委8月20日在官网上指出,经查实,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8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价格协商涉及中国市场并获得订单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等13种。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4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价实施情况。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轴承时,依据亚洲研究会、出口市场会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涨价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8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4家轴承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中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中国消费者利益。两个案件中,当事人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违法情节严重,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对主动提供重要证据的相关当事人适用了《反垄断法》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条款。
有不少外媒猜测称,近期中国针对外企进行的一系列反垄断调查可能会导致外商直接投资下降,对此中国商务部予以否认,并表示在加大结构调整大背景下个别月份FDI波动是正常的。实际上,根据中国商务部8月18日的数据显示,1-7月,中国服务业利用外资仍然保持比较快速的增长,制造业利用外资金额有所下降。在国内加大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吸收外资的数据在个别月份有一些波动是正常的,不足以反映整体的走势,更不能去跟外资反垄断调查挂钩。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指出,有一些媒体猜测,中国针对哪个国家,这些没有任何依据。中国政府对各类性质的市场主体是一视同仁的。相信绝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仍将在中国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会因为查那么几个案子,就把外商投资企业吓回去。对于欧盟商会称有一些企业有所抱怨,商务部称,这可以理解,但查处这些企业,也都是依法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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