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反垄断成为市场常态
□胡立彪
继克莱斯勒、奔驰、捷豹路虎等豪华品牌下调整车或零部件售价之后,奥迪日前主动承认垄断,因此或被罚18亿元,而广汽丰田、广汽本田、东风日产等日系合资车企及与之关系密切的日本零部件企业也纷纷向发改委“投案”。这些“喜大普奔”的消息一个接一个,让人感觉到政府有关部门这次反垄断还是颇有成效的,以至于令一些消费者产生豪车梦要照进现实的期待。
当然,就算豪车迫于反垄断压力而大幅降价,对于绝大多数“只见过猪跑”的消费者而言,它们依然还是高高在上够不着、吃不到的猪肉。不过,政府监管部门此番反垄断之举所带来的市场利好,还是普适的,普通消费者都能感受得到。据悉,一些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在接受反垄断调查之后,已经开始下调零件价格,涉及调价的零件品种近3万种,占总体零部件的70%,价格下调平均达到20%。即使是声称在零部件上不存在垄断行为的上海通用,也表态将有序开放和优化售后零部件的销售渠道。显然,曾经不可一世的汽车巨头们,面对政府部门高高举起的反垄断利剑,都变得老实了,说明它们还是有所忌惮的。
然而,这种“忌惮”是应时性的短期表现,还是有所反省之后成为企业的一种长久意识,却仍是个问题。这个问题,实质上是对我国《反垄断法》执行会否保持持续性的拷问。毕竟,企业基于逐利本性,在社会责任方面是具有摇摆性的,只有外在的强制性的笼头才能把它们长久治服于市场理性的框架内。这次政府部门高举反垄断利剑,就有些企业观望良久,迟迟没有表态,也没有积极的行动。在它们看来,利剑高高举起,或许是政府为了某种市场需要的临时决策,等环境有变,很可能还会轻轻放下,因此会抱有一些侥幸。也有人(包括一些境外媒体、研究机构及相关外资企业)试图把这次反垄断风暴与所谓“新保护主义”联系起来,认为这是在对外资施压,为本土企业获得更有利的市场竞争地位做铺垫。
不管是心存侥幸还是另类解读,都说明一些跨国企业对我国政府反垄断作为能否常态化尚存疑虑。所谓常态化,当然也包括公平性问题。事实上,从近两年我国已经开展反垄断的领域所涉案例看,并不存在内外差别问题,基本上做到了一视同仁。中国反垄断迄今开出的最大罚单,便是在2013年2月对茅台和五粮液开出的,前者被罚2.47亿元,后者被罚2.02亿元。对中国反垄断颇有微词的美国《商业周刊》网站不久前也发文承认,尽管许多外国企业被调查,但监管者也对本土企业下手。它举了2011年国家发改委调查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的例子。
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石油、电信、汽车和银行业等均在反垄断调查的视野之内,而且反垄断之剑挥斩果断,这表明中国政府反垄断态度是坚决的,行动是有力度的,同时也释放了反垄断执法调查将走向常态化的信息。毋庸讳言,过去我们在利用外资的过程当中,着重强调对外资的吸引、鼓励、支持和保护,而忽视对外资的调查、监管、约束和监督,更忽视对于失信企业、违法企业的调查和处罚。现在反垄断调查剑指跨国企业,反映出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对过去的“外资偏爱”政策进行反思和矫正,有“补上这一课”的意思。只有扭转对跨国企业超国民待遇的做法,真正实现跨国企业与内资企业一碗水端平,让它们真正做到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利合作,才能达到平等监管、平等保护的目的。
反垄断常态化光有态度和信心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法律和制度保证。我国现行《反垄断法》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比如执法信息不透明、主管机构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等,这都会影响反垄断执法的效果。另外,与其他国家由一个机构裁定反垄断行为的制度设计不同,在我国执法权分散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3个部门,在执法与制定配套法规时存在合作与协调不畅的问题,“三龙治水”的格局有待优化。因此,在针对重要市场领域开展反垄断调查、查处一些大案要案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执法体系,让《反垄断法》不怒而自威,真正成为悬于企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