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近600富豪出国避税
中国日报网9月24日电(信莲) 据《欧洲时报》9月24日报道, 近日,法国议会公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勾勒了2012年离开法国领土的应交巨富税的法国人肖像。
报道称,2012年587名应交巨富税的法国人越过了边界,较2011年增加了20%。这批人中,每年仅有上百人决定重返法国(2012年103人,2011年109人),这样,税务局还可以收回数百万欧元税款。
报告称,2012年共计有3.5万人离开法国去国外定居。其中应缴巨富税的离境家庭显然比其他流亡者富有得多。公共财政总局由此估计,上述587名逃脱巨富税的法国人平均资产达660万欧元。其中近半数平均资产甚至高达1250万欧元。他们的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公司股份和其它现金。
报道指出,财政部的数字还披露,这些逃税人拥有的收入十分可观。根据他们2011年所得税申报单显示,他们的参照税务收入平均为80万欧元,其中45%来自工资,15%来自养老金,14%是资本利得,11%不动产收入。三分之二的逃税人收入超过150万欧元。246名应纳巨富税者申报不动产收入,其中位数超过1.7万欧元。
报道还称,法国2011年设立了“退出税”,即出国定居者应为可能实现的资产收益缴税。但法国法律对逃税行为的打击并不是最严厉的。西方各国的税法或以居住地或以国籍为征税基础,往往比“退出税”更为严厉。
为了追捕逃税人,各国采用的战略五花八门。有些国家,如美国,把纳税与国籍相连。定居国外的美国人终身都得按美国相关的税法纳税,除非放弃美国国籍。德国采纳的机制比较灵活。离开德国领土的德国公民须在10年里继续向德国国库纳所得税,但这仅仅是假如他们在一个税率较低的国家定居。
其它国家的法律以定居地为依据征税。例如,瑞典认为,凡是在瑞典居住满一年的人,离开后的10年里仍被视为定居者。英国法则规定,离开英国的定居者,只有返回英国才征税。假如在国外居住的时间很短,重返英国就须缴纳在国外实现的某些升值税,就好像这位纳税人不曾真正停止在英国定居似的。
有些国家,如法国,设立了离境税,即退出税,对资产的潜在升值征税。这套机制对纳税人来说,远远没有那种使纳税人永远无法逃脱其原籍定居国税法的机制的强制性大。
问题在于,受这些税制制约的纳税人可能遇到双重征税问题,譬如缴纳过“退出税’的一种资产升值在接待国又得重新上税。由于各国现存体制各不相同,这种情况很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