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子公司获银行牌照
【延伸阅读】日媒:为啥买了阿里巴巴股票却一点股份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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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马云(左前)等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门前向现场投资人和工作人员致意。新华社记者王雷摄
参考消息网9月27日报道日媒称,由于中国股市关于外资的规定,在此次阿里巴巴IPO期间买了股票的人谁也不实际拥有阿里巴巴的股份。
日本外交学者网站9月24日刊文称,阿里巴巴刚刚在纽约证交所上市,其规模是有史以来的第三大IPO。现在,阿里巴巴的总市值超过了花旗集团和“脸谱”网站。
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外国人拥有某些类型公司的股份是违法的。阿里巴巴是互联网公司,因而不能有外国股东。那么,阿里巴巴怎么能在美国的证交所IPO呢?
文章称,阿里巴巴利用了一个晦涩而复杂的投资工具,即“可变利益实体”(VIE)。正是因为有了VIE,中国技术企业才得以突破中国的资本控制在西方证交所上市。目前除了阿里巴巴以外还有11家中国技术公司在纽约证交所交易,总市值超过1500亿美元,它们都采用了VIE结构。为了绕开对外资入股互联网企业的禁令,VIE成立一个控股公司(通常把总部设在一个离岸避税地点),由这个控股公司下属的一个中国分支机构与那家中国技术企业签订合同,于是这个总部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就有资格瓜分那家中国技术企业的利润并有责任分担该企业的债务。
在VIE结构中,美国股东并不拥有中国的公司,只是他们拥有的一个公司签下的一些合同会模拟他们拥有中国公司的情形。你在纽约证交所买阿里巴巴时不是在买阿里巴巴的股份,你是在买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开曼岛注册,有权瓜分阿里巴巴的利润但没有实际股权。尽管你从阿里巴巴的利润中分红,但你并不拥有真正的阿里巴巴的股票,你对阿里巴巴的运营没有表决权。
有观察人士指出的一个危险是,那些按照合同对阿里巴巴利润拥有的权利只有在中国的法庭才能执行(因为合同的一方是总部设在开曼岛的控股公司的中国分支机构,一方是阿里巴巴的中国真身)。开曼岛阿里巴巴与中国阿里巴巴之间的那些合同在法庭上会得到认可吗?许多研究中国法律的专家表示怀疑。去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一家香港公司利用内地下属机构购买一家禁止外资持股的内地公司的股份违法。在此案中,香港华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一家在内地注册的分公司,由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的股票。银行业的外资介入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这个安排引起争议,案件一路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高法认定,这个安排旨在规避所有权限制,按照中国法律是无效的。
文章称,VIE结构在中国的法庭上能否经受得起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和事实的一些细微区分。这些区分既带来希望也带来危险。一方面,由于在VIE结构下没有直接的外国所有也没有外国控制,中国司法系统可能不会像在民生银行股权案中那样宣判VIE结构无效。业务结构的差别可能会让法庭认为,两起案件的事实有别,因此结果也就不同。这是投资者的希望所在。
另一方面,危险在于,正是VIE的合法之处让它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不那么可取。VIE中的投资者其实并不对阿里巴巴施加控制,投资于一家公司却对公司的运营毫无发言权本身就是一个重大风险,即便这种安排得到法庭认可。
文章称,中国的法院短期内不大可能解决VIE问题。民生银行股权案用了12年时间才尘埃落定。VIE结构被很多中国企业使用但从未发生重大纠纷是因为,没有哪家采用VIE结构来筹集西方资本的中国企业愚蠢到拒绝按照合同规定给西方投资者分红从而毁掉自己的商业信誉。(编译/何金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