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货币互换协议已失效近一年
《日本经济新闻》8月10日发表题为《日中货币互换协议已失效一年》的文章称,记者9日获悉,约定日本和中国遇到危机时相互融通本国货币的日中货币互换协议已失效近一年。
报道称,由于日中两国与韩国、东盟签有多边货币互换协议,中日协议的失效不会马上产生问题,但双边协议是日中金融合作的象征,其前景可能成为反映日中关系整体走势的试金石。
《日本经济新闻》就日中货币互换协议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和日本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做出书面回答,称日中货币互换协议于2013年9月失效,此后双方一直在就签署新协议沟通意见。日本银行则拒绝回答,仅表示央行之间的协议原则上不予公开,包括是否签有协议本身。
日本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首次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根据协议,日本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将在必要时向对方提供规模为30亿美元的货币互换安排。以此为契机,日本银行开设了北京事务所,因此该协议可谓给日中金融合作开了先河。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曾宣布双方续签协议。
报道称,虽然日中双边协议已失效近一年,但包括日中韩和东盟成员国在内的13个国家的区域性货币互换网络“清迈倡议”,在今年7月资金规模已增至2400亿美元,较之前实现了翻番。
诚然,日中协议的重要性已有所淡化。2011年日中首脑会谈上敲定的广泛金融合作也迟迟得不到落实。2012年6月,日元与人民币实现直接兑换,但受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等问题影响,日本政府购买中国国债一事仍无眉目。
报道说,两国能否达成金融合作的具体成果,重建日中关系,仍是今后面临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