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宁:把好地方政府评级风控关
本文作者为中国日报网财经频道副主编王思宁
随着“174亿元的江苏政府债券将分三期于7月24日招标,25日发行计息”的消息公示,又一家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完成。至此位居中国大陆“GDP三甲”的三个省份已全部完成自己的债券发行工作。江苏省是十个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地区中,第三个公开招标发行债券的城市。此前广东、山东两地已经完成债券发行工作。债券发行过程中引入的信用评级新机制,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人们对地方政府如何公开自己的“账簿”、能公开到什么程度以及评级机构如何介入地方政府评级都充满了兴趣。“新机制对于防范债务风险有何作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是否给评级机构的发展带来新的黄金事业期?”诸如此类话题是近期各大财经栏目的热点话题。
在债券评级方面,江苏拿到了最高信用评级AAA级。评级机构认为江苏省政府主体信用风险极低,且债券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偿还有保障,故给予最高信用评级。此前广东、山东的信用评级也为AAA评级。以广东为例,广东地方债获得AAA信用评级,相关评级机构给出了充分理由:广东省财力较强,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趋势,稳定性较高,财政平衡能力强;广东省政府债务增长速度较慢,政府性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可控。全省总债务率为59.41%,比全国总债务率低54个百分点,51%以上债务在2017年之后偿还,且各年偿债比例分布相对较为平稳。
可见,要想做好地方政府的评级工作,首要的是地方政府愿意自揭“老底”,能够把自己的“家当”如数、如实地报给评级机构。如此,评级机构才可能在真实的数字面前做出客观的分析,从而给投资者提供研判。
一个常识性的见解是“信用评级的高低,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府发债的规模和成本”。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投资者愿意买,地方政府发债就容易;如果信用等级低,市场不认可,发债就困难,甚至可能发不出去。那么这就会让人担心,评级机构如何应对政府的评级?毕竟是市场化竞争,地方政府有选择评级机构的权利。由此,如何保障评级的客观公正?这就要求各家参与市场竞争的评级机构把好“风控关”,对得起自己从业资格的“良心”,坚决避免权力寻租,须知“打铁还要自身硬”,倘若为了区区小利,就在评级上有失公允或者“睁一眼闭一眼”,那不仅害了地方政府,害了广大投资者,最重要的是害了评级机构自身的招牌。
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讲过,信用评级机构属于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而信用体系又是整个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相应的,对信用评级机构的风险管理也就是金融监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假定我们漏掉了对自身的风险管控,可以说金融监管体系就是不完善的。所以在当前来讲,我们自省是必要的。更令人担心的是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评级工作如果不规范,没有规则可言,自身缺乏诚信的话,这就会使整个信用评级工作陷入瘫痪,陷入混乱。
评级机构绝不可以根据掌握的信息买卖评级、虚假评级。如果评级搞得像某些“山寨版的评奖活动”——只要你肯出钱或是赞助,我就给你颁奖,那这样的奖项没有任何含金量,这样的评级也是毫无意义,在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同时,也失掉了评级机构自身的公信力。
经济学中有这样一个概念——权力寻租。这是一个解释特定腐败现象的重要理论,即寻租理论,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权力寻租是把权力商品化,或曰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某种程度上讲,评级机构是握有一定“权力”的,这个权力怎么用,如何用得好是关键,倘若借助评级机构的话语权实现一己私利的权力寻租滋生,那评级行业的朝阳地位很快便会“薄暮西山”。因此,任何一家评级机构都要向这种权力寻租说“不”,严把“风控关”,为自行发债的地方政府评级提供客观公正的评级服务,为整个评级行业立正身,树正气。